加強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產10
人的不安全行為都有哪些表現?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不安全裝束 10、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11、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 12、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 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1、安全色:紅、黃、藍、綠。 紅色表示禁止標志;黃色表示警告標志;藍色表示指令標志;綠色表示安全標志。 2、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3、燃燒的三要素是:可燃物、助燃物、著火點。 4、“三不傷害”,即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 5、人的不安全行為主要表現在:“三違”,即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6、員工在日常工作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操作人員不安全操作時存在以下幾種心理狀態 1、自認為有經驗,作業絕對安全而進行; 2、沒有意識到有危險,或沒有估計到有危險而作業; 3、雖然感到有一定危險,但認為不要緊,而冒險作業; 4、認為作業太簡單,無須按操作規程作業; 5、主觀認為自己的操作方法是正確的,事故是由于別人及其他方面的錯誤所引起的。 (佑成 人資部) 2021年02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