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專項法律培訓22
首先感謝公司給予學習機會,受云滇律師事務所邀請,4月14日下午安排多名專業律師進行培訓,培訓主要內容為勞動專項法律培訓,通過培訓, 使我進一步增強了對法律知識學習的重要性,認識到培訓是一種豐富知識的方式,是提高業務知識的最有效手段。
培訓中尤為深刻的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第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用人單位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未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通過本次培訓,熟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條款,為以后的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佑成 業務部)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