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CLASSIC CASES ——
案例介紹 案例介紹 副標題 工作時間的標準及限制【案例一】強行給員工“放假”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辭職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環境和工作條件惡劣,存在安全隱患或... 勞動合同與一般民事合同一樣,通常在依法訂立時即生效,對勞動合同雙方皆具有法律約束力;除非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能擅自變更勞動合同。對于企業而言,隨著市場形勢,企業管理和員工績效、年齡、身體條件等因素變化,都會... 用人單位應對員工“不辭而別”的管理實務 員工“不辭而別”是指員工在未有任何說明的情況下,末到用人單位處工作的情形,員工未能到崗的原因無法獲知。若用人單位未能作出及時有效的應對和處理,將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因員工“不辭而別”而引發的爭議,... 昆明火車站“3·01”嚴重暴力恐怖事件案發過程回顧:2014年3月1日21時許 一伙男子持械沖進昆明火車站廣場、售票廳,見人就砍,現場有人員傷亡。3月1日22時許 警車趕赴現場緊急處置 火車站內傳來槍聲,永平路至火車站實行緊急交通管制。 暴徒從昆明站售票廳一路持刀見人狂砍,已經被警察制服。120正在搶救傷者。3月1日23時許 歹徒團伙成員被指不僅有男性,還有小姑娘。聽... 案情簡介 張某為某公司員工,公司上班時間為9:00-18:00。2017年1月3日17時45分左右,張某提前下班騎電動車回家,在回家途中與貨車相撞發生交通事故。該事故經某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張某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2017年4月18日... 【人社部新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采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來源:青峰講堂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函》(人社廳函〔2020〕33號)。文件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某公司XXX在工作期間被路邊跑進來的狗咬傷,這算不算工傷呢?上班期間在工地被狗咬傷,如果是因為工地管理... 我公司到現場協助用工單位處理非因工死亡案件 案例: 2020年4月28日于我公司接到用工單位電話,一名派遣員工在項目所在地宿舍死亡。死亡具體原因、時間不明。該員工上班時間為:早上9:00-下午18:00。我公司第一時間請用工單... 黃四娘,女,1955年12月10日生,2014年11月入職山東某物業公司處從事道路日常保潔工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公司未給黃四娘繳納社會保險。 2017年2月8日9時許,黃四娘在路上進行環衛作業時被車撞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該... |